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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3广州中考加分照顾录取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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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进行网上申报,并于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按照《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其资格界定和报名须出具的有关材料如下:
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加分投档录取”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对应的总分数投档录取;对符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其学业考试原始总分与其他考生相同的情况下,给予优先投档录取。 上述各类照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的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考生办理手续时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审核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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