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捡到巨额财产归属谁?
问题1:捡到财物的发现者是否尝试寻找该财产的原所有者?
如果原所有者没有机会去声称财产的所有权,那么该财产不可以称为“遗弃”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捡到财物后,需要采取一切可能、合理的措施寻找原所有者。例如,在南澳可以将捡到的财物交给当地警察局,根据Police Regulation 2014警察局至少保留被捡到财物2个月,如果无人认领,可以归还给捡到该财物的人。
虽然原所有者拥有对其财物的最优所有权,但是发现者在找到原所有者之前,通常来讲可以对抗任何第三方。
案例Armory v Delamirie:在1700年代,有一位扫烟囱的男孩捡到了一颗珠宝,然后将它带到金匠那里询问价格。在男孩拒绝了金匠的报价后,金匠扣留了珠宝。经过法庭的诉讼,法庭认为男孩作为发现者比金匠更有权力拥有该珠宝。
问题2:发现者是在哪里捡到的财物?
捡到财物的位置很重要,如果是在公共区域,那么发现者拥有除了原所有者之外最优的权利。但是在半公共或私人空间中找到,那么法律问题就复杂许多。
半公共空间:
案例:Parker v British Airways Board:
一位乘客在航空公司的行政休息室发现了一条金手链,随后交给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寻找物主。最终,在没有人认领的情况,航空公司出售了该手链,该乘客提起法律诉讼。
根据复杂的法律材料以及程序,法庭最终裁定航空公司没有意图控制休息室内所有物品,该休息室虽是行政乘客专用,但是不足以显示航空公司对其控制意图。故发现该手链的乘客拥有比航空公司更优的权利。
私人空间:
通常来说,您无需证明自己拥有的私人财产所有权。除非有某人出现声称自己对某物品有更优的权利,否则您拥有土地上或土地下的所有物品。
当然一些特定财产是归属国家所有,例如无遗嘱、无继承人财产;涉嫌某些犯罪的财产等等。
(来源:澳洲那些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