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V创业移民项目常见问题(一)

  1.可以不投资?移民局会先发移民签证给你,拿了移民签证去了之后可以不去承担这个责任?
  
  SUV项目的目的主要是到加拿大创业,而顺带移民,不能本末倒置。并且主创最好能在拿到工作签证后,立即到加拿大开创企业,主动积极经营。
  
  在孵化器申请的时候就明确了要在当地创立一个企业,那么你的所有东西,你的知识产权要落地到当地。你要做多少投资,聘用多少人,这些都在你的商业计划书和技术申报时做了承诺。
  
  联邦阶段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进展报告。如果去了之后不投资,那你的信用在哪里?这种行为的持续出现会永久伤害这个项目,移民局也很有可能会秋后算账。
  
  2. 已经有项目了,搭个便车就好了?不管你团队成员的移民怎么样,不影响你的移民申请?
  
  首先,明确你是可以组队的,移民局明确规定5人以内可以组成创业团队,也就是说从1个成员到5个成员都是移民局允许的。
  
  移民局官网截图:主创被拒签,所有申请人都被拒,图片源自网络
  
  其中一个人是主创,这个主创是非常重要的。移民局也明文规定(详情见上图)要是主创人没能通过,其他非主创人员是不会通过的。因为当团队最重要的主创人员不能到达加拿大创业了,其他成员去了也无法以最好的执行完成商业计划。所以,作为项目主创最好是没有加拿大拒签记录的。体检并非联邦阶段拒签的最大杀手,真正影响SUV最终结果的是申请人记录不吻合或是信息隐瞒。
  
  如果非主创人员没有通过,那要具体分析是什么原因,如果是体检那还好,如果是其他项目原因,移民欺诈等有可能也会影响其他团队人员。
  
  3. 团队人员可以是陌生人?行业可以不相关?
  
  团队人员必须是相识合作关系,有团队的关系和逻辑。你们是怎么组队的,要有合理性,怎么样的机遇去相识和合作的?官方很有可能会核实这几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怎么认识的等等?
  
  如果你们一起合作在一个BUSINESS PROJECT 里, 你们都是有分工的。
  
  2个技术是OK的,2个市场,一个负责北美市场一个负责欧洲也勉强可以,1个运营,1个后勤也勉强可以,2个财务不行的。不管怎么样都要合理!合理!
  
  你要是自己创业,三五个小伙伴是以前的stakeholders,上下游债务相关人员,合作伙伴,一起做加拿大SUV创业移民没问题。但是,如果是行业背景不相关,基本硬性条件又弱,毫不相关的申请人,这样只会加大风险。所以你的团队,确保你们至少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城市,有合作经验或者相识相遇的故事,要有相关的背景。
  
  4. 投资额只要几万加币?
  
  对于申请人来说,少花钱肯定最好,对于co-founder,创新型项目的参与者,目的是拿移民身份并不是真的运营,总体的费用控制到最低是最好的。商业有一个合理性,是没有标准的。
  
  如果把他进行项目的标准化需要多少费用?需要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进行综合的评估,假如一个项目最开始的投资金额在50-80万加币,可能他需要二次投资,他的金额是多少?用于怎样的一个使用方向?这个才是合理的投资模型。
  
  3-5个co-fonder,加拿大政府指定机构和所有申请人必须共同持有超过50% 的公司股权,每个申请人占股10%及以上,一般建议10%-15%,至少得20万加币是合理的。所以说投资多少,要合理。
  
  5. 支持信也拿到了就万事大吉了?
  
  不可否认支持信是这个项目的关键点,获得支持信那就跨越了一大步了。但枫叶卡审批的权限在联邦,因此是联邦最后决定是不是批准你。这里要介绍一个peer review的概念。当你拿到支持信了,那移民官怎么考量你的支持信是不是可行的呢?他如何相信发给你支持信的机构(所有的机构都在移民局的列表里,但是发支持信仍然是商业行为)都是通过正常操作正常评估给你的呢?那就需要引入peer review,即同行审查,让别家的机构来核查你整套的申请是不是合理,给你发支持信是不是合理?商业计划是否合理?如果你是花钱拿到的支持信,但商业计划不够合理, 不具可行性,你到了联邦,还是会被打回。
  
  想做这个项目的申请人请一定要记住,项目名字是联邦创业移民,要让你带着idea去创业的。现在的加拿大已经不是花钱再假模假式的参与经营一下就可以拿到枫叶卡的年代了。如果你想做这个项目,请全身心的准备,了解自己可能需要承担的后果,不要只听好听的,风险什么的也要听进去,觉得可以接受,那就踏踏实实往下走,全力以赴。
  
  6. 移民成功后项目直接关闭?
  
  创业型项目,孵化项目很多是没法完成的,政府也是知道的。如果说10个里面有一个孵化成功的,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了。如果拿到移民身份,完成了投资,那让项目直接关闭,这个是行不通的。建议移民成功3-6个月之后,那个时候希望企业跟我没关系了,想要转让股份了,这个是可以的。股份转让给谁呢?现行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是国际惯性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