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海珠、吴亢 联系电话:0771-5515406 自动传真:0771-5514173 电子邮箱:wuk@gxciq.gov.cn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