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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3陕西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报名条件,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2.陕西省考生只需参加2013年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5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3年1月14日—2013年2月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3月1日9: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考生须持以下证件进行现场确认: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各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发放)原件、复印件;③《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其它格式无效)。 四、专业课考试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 按照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我校将于2013年4月中旬公布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九、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www.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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