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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2年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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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三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两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能超过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8人,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41.45 万元,图书 2.6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3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减免学费 (1)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根据国家政府和教育厅的要求及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条件申请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政府奖学金。 (2)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评选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努力学习且无违纪、补考、漏考、缺考的学生可以参评。 (3)减免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取得优异运动成绩后可以减免学费,标准如下: 奥运会冠军:免交学费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一名减2000元、第二名减l500元、第三名至第八名减1000元。 国内三大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一名减1000元、第二名至第八名减800元。 六、获奖说明 鉴于我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辽宁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l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按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省体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23206357 23206358 传 真:23206358 邮 编:110179 网 址:www.lnen.cn/mb/view.html?actionType=home&domainid=96
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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