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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 一、刑事责任年龄 (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禁止适用死刑。 (3)不成立一般累犯。 (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学员问:什么叫做不成立一般累犯,能否举例说明。 教务老师回复: 也就是说不是一般累犯。 比如,甲17岁时犯了A罪,判了3年有期徒刑。22岁犯了B罪。此时虽然满足一把累犯的其他条件,但因年龄条件不满足,因此不成立一般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