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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1.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不定期租赁 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另一种是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提醒您考后关注: 一级建造师挂靠 历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2017年一级建造师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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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2) 小编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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