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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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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12日《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xml:namespace> 1340 ? 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以录取。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九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二条? 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网??? 址:www.bjczy.edu.cn 招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7室 邮政编码:1000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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