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理科优先考虑数学成绩90分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及旅游管理专业优先考虑外语成绩95分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及英语专业优先考虑外语成绩105以上的考生。 (2)录取原则: 遵照各省市高招办的投档规定向学校投档,我校以1:1录取,1:1(因不愿意调剂或志愿相对集中)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在专业有缺额的情况下,录取愿意调剂的考生。 A、在各省市招办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 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施专业优先原则;对于同分考生, 专业排序时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理科考生)等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 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