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须知:判断你是否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的信息,判断是否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有以下四种方式。(满足四种方式中任意一种即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01 定居地判断法
通过本方式判断,如果是根据“居住”的一般含义,在澳大利亚居住,即“永久性居住,或拥有长期固定的居所,并在同一地点生活”,则视为澳大利亚居民。
可通过身处地点、意图、目的、家庭及商业或工作关系、维护某资产及该资产的位置、社交及生活安排等方面来判断居民身份。
02 常住地判断法
通过本方式判断,如果常住地为澳大利亚,则视为澳大利亚居民。但税务局局长认定“永久居住地”在澳大利亚境外的情况除外。
常住地是指法律认定的永久居住地。例如,原籍常住地(出生地)或选择常住地(自行改变常住地并意图永久居住于该地)永久居住地应体现出永久性,与临时或过渡住所可相较区分。
03 183日判断法
通过该方式,只要在澳大利亚居住超过半年时间,即为澳大利亚居民。但如果另行确认“永久居住地”在澳大利亚境外,且无意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情况除外。
如果已在澳大利亚居住,一般不采用本方式判断,也不考虑在海外居住的时间。
实际操作时,本方法只针对刚刚来澳居住的人士。
04 联邦退休公积金判断法
本判断法仅适用于某些有资格对“Public Sector Superannuation Scheme (PSS)”(公共行业退休公积金)或 “Commonwealth Superannuation Scheme (CSS)”(联邦退休公积金)并供款的澳大利亚政府雇员。
符合条件的人士(及配偶和不满 16 岁的子女)均视为澳大利亚居民,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
就上文Emily的案例,尽管其在日本居住,但根据常住地判断法,Emily的常住地为澳大利亚(通常情况下,一直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居民,即便身在海外,澳大利亚依然为常住地,除非其选择永久性搬去别的国家), Emily的永久居住地仍然为澳大利亚。
因此,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认定,她依然被认为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您也可使用税务局在线工具判断税务居民身份,请浏览:ato.gov.au/residencytests(英文版)。
此外,税务局还列出了双居民身份和打工度假人士的两种情况。
如果既为适用澳大利亚税法的国内税务居民,又为适用另一国家税法的税务居民,则为双居民身份。
如果澳大利亚与某国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通常税收协定归属认定评估会判定哪个国家有权对澳大利亚收入以其他国外收入征税。
欲了解详情,请浏览:ato.gov.au/taxtreaties(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