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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辽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中上旬,是与春季联考同步进行的。你想参加公务员考试吗?你想成为辽宁公务员吗?你想及时报考2014辽宁公务员考试吗?小编为您开通快速查询通道,请收藏我们的网站。          延伸阅读:1、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2、国家公务员的主要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国家公务员要履行的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道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