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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3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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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关于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体检结果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1月4日进行递补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递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1月4日上午8:30持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一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体检编号、准考证号)和400元体检费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1月2日 附件: 1、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递补名单 2、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培养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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