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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的类别、方法(单选、多选、判断) 一、财产清查的类别 (一)按清查的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现金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进行的有关财产物资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进行的损失情况的清查、有关部门进行的临时性检查等。不定期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等。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学按其研究内容,主要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等重要分支。 基础会计阐明会计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术。 财务会计阐明会计处理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财务管理研究资金的筹措、管理、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方法。 成本会计阐明成本的预测、计划、计算、分析、控制和决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管理会计[1]阐明如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综合地利用企业会计信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审计学阐明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及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根据使用资料的对象不同,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根据会计主体的性质不同,分为营利组织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根据会计对象的范围不同,分为宏观会计与微观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