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出国留学信息:

 

标题 合同专用章刻制
内容
    合同如今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无论做什么,我们都得有合同意识。所以我们需要懂得一些必备的合同知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考www.liuxue86.com 合同网。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合同专用章刻制(一)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地税发票专用章的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从1997年9月1日起全省开始启用新的地税发票专用章,现有企业原有的发票专用章最迟使用到今年底,从明年1月1日起全部停止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的刻制,由各地(市)局按照省局规定的式样统一刻制,逐级发放。在此之前,各地(市)局应预选二至三个刻印厂,将该厂的技术管理、刻印价格及有关手续(工商登记证、公安部门批准证件)等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局征管处,由省局审批后通知各地(市)局安排刻制。
    二、各刻印厂必须是国营或集体经济性质,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健全、技术力量强、能制做保密暗记并按时交货。各地(市)局在刻印之前必须与刻印厂签订合同,并开出刻印发票专用章通知书(由各地市局设计),刻印厂收到地(市)局征管科(处)开出的刻制发票专用章通知书才能刻制。每刻完一枚发票专用章,刻印厂必须留存印模。
    三、发票专用章刻制完后,各县、市局应留存本县、市纳税人的新发票专用章印模,造册、留存备查。企业及个体户在领购新专用章时应交旧购新,旧的发票专用章由各县、市局造册登记集中销毁。
    点击下一页查看下一篇文章
    
随便看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2-2024 swcv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4 17: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