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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部分非京籍家长向教育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北京市教委贯彻就读地高考政策的行政不作为进行敦促;昨日,他们又计划向国务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彻底审视北京的异地高考政策。 此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提到:要求教育部就北京市教委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贯彻落实中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敦促;要求北京市教委在2013年两会前出台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政策,并提供高考报名补报措施,保证2013年参加中高考的非京籍学生能够正常参加考试。 行政复议申请书于2月5日寄出,查询EMS2月6日已签收。按照规定,2月7日、8日、16日、17日正式上班,其间,申请人没有收到答复。 非京籍家长、上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代理人杜国旺解释,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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