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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承包给承包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 积: 界止 : 二、承包形式: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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