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公民出境携带行李物品免税数量和限值在限量和限值的范围内,允许携带下列物品: (1)食品、衣料、衣着和价值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酒2瓶,烟600支。治疗常备用药,总值不得起过人民币200元。单一品种限合理数量,麝香,蟾酥不准带出,对当归、枸杞、黄芪、肉挂、桂皮等5种药材,如超出规定的免税量时,要征收出口税,人参、鹿茸限各200克。 (4)手表、收音机、自行车、电风扇各一件。 (5)电视机、收录音机、照相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各一件。 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外币及其它有价证券; (3)无线电收发报机和通信保密机; (4)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 (5)一般文物; (6)海关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 4.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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