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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艺术类院校招生.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今年招生简章
内容 2012年01月23日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是您出国留学的好助手!上艺校也不能忘记要出国深造。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本文主要关键词为:音乐学院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掌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创作、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作曲、音乐理论教学及研究的音乐工作者或音乐教育工作者。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专业: 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形态学、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批评学等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音乐研究和音乐编辑、文化管理、音乐媒体艺术的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汉语授课)75名;
    2、音乐学(蒙语授课)15名;
    3、音乐表演(汉语授课)35名:声乐9名、钢琴8名、手风琴5名、器乐13名;
    4、音乐表演(蒙语授课)5名;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0名):汉语授课8名、蒙语授课2名;
    6、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30名):汉语授课15名、蒙语授课15名
    7、舞蹈学专业(25名):汉语授课20名、蒙语授课5名。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汉语授课7000元/年;蒙语授课5600元/年。汉语授课音乐学(不包含民族音乐学)、音乐表演只参加一次考试,成绩通用。蒙语授课音乐学(不包含民族音乐学)、音乐表演只参加一次考试,成绩通用。最后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舞蹈学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术科加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相关规定,考生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报 名 时 间
    

    考 试 时 间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3日—4日
    

    报名截止时间1月5日上午12点前
    

    1月6日——1月16日
    

    舞蹈学专业—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3日—4日
    

    1月7日——1月8日
    

    注: 2012年东部区(通辽市)不设考点
    

    各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如下:1、1月6日上午8:00—10:00,汉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2、1月6日上午10:20—12:20,蒙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3、1月6日下午2:00—5:00,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各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见音乐学院术科考试专栏)
    4、1月6日下午5:00—8:00,作曲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六、考试科目
    

    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
    

    舞 蹈 学
    

    考试内容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清唱,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也可以是练习曲)。
    3、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任选一门分别演奏乐曲一首(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考生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自带伴奏)。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专业理论考试200分,专业技能考试2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舞蹈学专业:基本功考试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兴表演10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舞蹈学专业分别划线。其中音乐表演(汉语授课考生)按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专业分别划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规定,2012年不再向考生发术科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5月18日后,登陆www.nm.zsks.cn查询术科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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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9: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