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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
内容
    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你都学习了没有?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都能认真复习!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对象:指引自己。
    3.分类: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应为模式)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勿为模式),并且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可为模式)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关系、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考题巩固】法的预测作用是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将有怎样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下选项可以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的是( )。
    A银行贷款给钱某购买商品房
    B.高某酒后害怕开车被抓,雇佣了一名代驾
    C.甲因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D.微博名人许某因制谣、传谣被刑拘后,不少人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网络发言
    【答案】A。解析: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本题中只有 A 选项满足条件。B 选项中的高某由于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而选择了雇佣代驾,法起到了指引当事人行为的作用,为指引作用。C 选项为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强制作用。D 选项中是通过了法的实施对大家产生了教育的意义,为教育作用。故本题答案选 A。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物权(一)
    一、民事权利-物权知识点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物权是一种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管领的排他性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而物权人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妨碍物权人行使、实现物权的义务,是不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
    (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
    (3)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
    (4)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5)物权具有法定性。
    (6)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效力。
    二、民事权利-物权相关练习题
    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支配权
    C.物权的标的是物
    D.物权具有排他性
    E.物权具有追及力
    【解析】ABCDE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物权(二)
    一、民事权利-物权知识点
    物权的效力
    (1)物权排他效力,指同一标的物上,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同时存在,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斥互不相容物权再行成立的效力。比如一个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2)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3)物上请求权,指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的权利,亦称物权的请求权。
    二、民事权利-物权相关练习题
    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  )。
    A. 房屋出售时,租赁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 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没有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受偿
    C. 物权优先于人身权实现
    D.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E. 共有人将自己享有的份额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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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23: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