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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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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一)”,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一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打。甲某以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甲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正当防卫 B.过失伤害 C.意外事件 D.故意伤害 参考答案:C 2、某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乙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而言属于 A.意外事件 B.交通肇事罪 C.过失的重伤罪 D.过失杀人罪 参考答案:A 3、王某是李某的领导,又是李某的邻居,因李某不务正业,经常不上班,王某将李某开除,致李某怀恨在心。某日,李某故意打伤王某的妻子,王某找李某理论继而发生厮打。此时,李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将王某刺死,则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防卫过当 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D.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D 4、某甲是精神病患者,一日突然手持匕首追杀某乙,甲将乙逼到一房屋的角落里,乙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上的花瓶拾起扔向甲,致使甲右眼失明,乙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A 5、张某系公安人员,一日着便衣执勤,车上遇劫匪有5人且持有凶器,便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未能站出来制止劫匪的行为,致使多名旅客伤亡且财物被劫,张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不构成犯罪 D.不作为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D 6、张某因与王某有私仇,在王某从农田回家的路上解开谢某绑在树上的狼狗,让其去咬王某,王某情急之下,用随身带的锄头将狗打死。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A.王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B.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D.王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A 7、甲乙有仇,甲为了报复乙,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乙名字的字符烧毁,企图靠神力将其杀死。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 B.手段认识错误 C.意外事件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D 8、甲违反国家规定,偶尔吸食、注射毒品,则甲的行为 A.构成吸毒罪 B.非法特有毒品罪 C.因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D.因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能构成盗窃罪。这是犯罪哪一个特征的体现? A.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刑罚处罚性 D.罪刑法定 参考答案:C 10、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参考答案:C 11 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B.教唆犯都是主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参考答案:A 12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共犯的脱离问题。 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要成立中止,必须在既遂前消除自己帮助行为的所有作用和影响。甲、乙共某盗窃汽车,甲为乙提供了盗车所需钥匙这一帮助行为,后来甲尽管向表达了要退出犯罪的意思,并找乙还回钥匙,但甲却允许乙配置了一把钥匙,表明甲根本没有消除自己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影响,不成立犯罪中止。所以,当乙着手实施盗窃的实行行为,则意味着甲、乙两人都已经“着手”;当乙盗窃汽车,则甲、乙都是盗窃罪既遂的共犯。D选项正确,ABC三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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