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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7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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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考生们可以安心备考司法考试啦! 2017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赵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聘请了律师。对于赵某,他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应是( )。 A 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 B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 C 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 D 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之日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某刑事被告人陈某以双方有矛盾为由,当庭对出庭的检察人员孙某提出回避申请,区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 由合议庭裁定李某回避 B 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C 通知该区检察院,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D 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应回避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4项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他们回避。至于回避的决定权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0条、《刑诉解释》第30条的有关规定。 3.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 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 B 该人民法院院长 C 本案的合议庭 D 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该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由此两条确定了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范围。 至于对不同人员的回避决定权,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六机关刑诉规则》第8条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这一规定,上述人员的回避不能由审判长决定。"最高院《刑诉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本题中诉讼处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是聘请王某的司法机关,依据上述法条以及司法解释可知,有权决定王某回避的是法院院长。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4.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 ) A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 有法定代理人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C 公诉人出庭公诉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聋哑人犯罪案件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此,A、B、C项中的情形都属于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情形,而C项则是可以指定而不是必须指定。 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A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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