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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房地产管理法”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突破点1:房地产开发 1、超过约定开发时间不开发的处理: (1)超过约定1年——可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超过约定2年——可无偿收回 例外: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前期工作 突破点2:房地产转让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 (1)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投资开发要求: 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总额25%;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或其他用地条件 2、禁止转让的房地产: (1)不符合法定条件 (2)查封或限制、 (3)收回土地使用权、 (4)共有房地产未书面一致、 (5)权属争议 (6)未领取权属证书F38 3、商品房预售 (1)预售条件 1)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额25%,且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预售备案: 向房产部门对合同登记备案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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