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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如何办理居保人员门诊转诊手续】 事项名称: 如何办理居保人员门诊转诊手续 设定依据: 市政府办公厅沪府发[2012]8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9月25日) 市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13]59号《关于2014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10月27日) 申请条件: 本市一般居保参保人员(不包括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2、《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门诊转院证明》 ※备注: ① 一次转诊的医疗机构限1所。门诊转诊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诊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② 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③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根据病情需要直接在二、三级医院就近就医,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办理地点: 1、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 2、全市二、三级医院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医院上班时间 2、此项目当场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 办理流程: ◎ 转出流程 ◎ 转入流程 推荐阅读: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申领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补换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挂失 上海市企业单位到龄人员申领养老金流程 上海市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上海市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工伤人员工伤伤残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参保人员(个人)养老待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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