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出国留学信息:

 

标题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共同加害行为
内容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共同加害行为”,欢迎阅读!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共同加害行为
    1、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损害行为,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
    2、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1)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之间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
    (3)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同一的。
    (4)共同侵权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
    △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可以是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如甲乙共同将丙打伤,也可以是其中一方是加害实施人,另一方是教唆、帮助人。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2016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要求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随便看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2-2024 swcv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9 1: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