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出国留学信息:

 

标题 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重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内容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重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提出者:英国学者J·蒲莱士在《历史研究与法理学》一书中首先提出。
    (2)分类的标准:法律效力以及其制定修改的程序。
    (3)定义: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一般又有三种情况:
    ① 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 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立法程序;
    ③特别的机关依据特别的程序制定修改。
    【注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刚性宪法的国家。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注意】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柔性宪法的国家。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6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要求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随便看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2-2024 swcv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3 4: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