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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人力资源派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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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派遣合同【一】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邮编 实际经营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邮编 实际经营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人,为(常白班、 班 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人力资源派遣合同【二】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liuxue86.com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其他必要资料。 人力资源派遣合同【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 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派遣岗位为 。派遣员工人数见《派遣员工花名册》,在服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减,以《派遣员工增减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录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到岗时间及其他条件等具体要求。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并由乙方负责人员初步筛选、考核、前期思想教育工作,并将面试人员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面试地点。 3、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递交书面申请。乙方应敦促该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4、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在 一周 内向甲方及时补充被派遣人员。 5、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6、乙方应该将其体检合格的人员派遣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工作。 7、派遣期内,乙方对员工具有思想教育、奖惩、监督和转移权; 8、在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1)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4)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6)派遣期内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的; (7)甲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减人员或批量裁减人员在所派遣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 (8)甲方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9)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10)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的相关文件为准) (13)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4)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等)的; 甲方依据本条(1)~(8)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需要乙方承担法定退工补偿金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依据本条(9)~(14)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退工补偿金。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9、乙方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10、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并负责办理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以方便参保。被派遣员工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漏保或脱保,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11、要求被派遣员工依法参加乙方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判定由员工赔偿而员工未赔偿的,由乙方向该被派遣员工进行追偿; 13、被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被派遣员工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甲方负责被派遣员工入厂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发给被派遣员工。 3.甲方应向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派遣费管理办法 1、派遣费系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 (不包括加班薪资、考核工资、其他补贴)(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本年度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需要乙方真实签署);(详见工资表) (2)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按照每月实际使用人数计算); (3)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外劳力综合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上月25日后至当月退工人员照样收取当月保险费用;保险费率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4)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城保费:每人每月 元,包括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部份;(按社保局每年的实 际缴费基数调整);城保员工甲方还另外向乙方支付每人每月根据工资缴费的 %作为残疾人基金费。 (5)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镇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6)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档案管理费: 元/人/年; (7)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 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份); (8)甲方每月须按照实际所产生劳务费用的 %作为税金支付给乙方(税率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2、劳动报酬管理 (1)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相同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各岗位的薪点工资标准见附件一《派遣人员花名册》; (2)被派遣员工连续在甲方工作超过1年的,将参照甲方《评价制度》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3)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 (4)被派遣员工依法享受的各类假期工资及加班工资,以薪点工资为基数发放; (5)工资支付办法 ①乙方需要在每月25日-次月5日期间与甲方核对派遣人员当月实际所产生的保险、工资、管理费用等,甲方并在次月5日前将相关费用足额转至乙方指定帐户,节假日提前; ②甲方依据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见附表),及考勤记录做当月工资,将工资表在次月5日前交给乙方,由乙方在次月10-15日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甲方将工资单发给被派遣员工,乙方将支付工资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查; ③若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相关费用造成员工工资发放延误、相关保险未能正常缴纳等而引发相应的劳资纠纷、理赔、工伤及大病事宜的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3、保险费用管理 (1)甲方承担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被派遣员工各项保险的申报缴费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 (3)本市城保及镇保险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 元;及支付城保员工每人每月根据社保缴费基数 %的残疾人基金费; (4)乙方每月25-次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被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4、费用结算 (1)甲方每月5日前将被派遣员工的保险费、工资、管理费用、其它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并在确认工资已到帐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及派遣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在确认相关费用已到乙方指定帐户后,于每月15日前办理好员工工资转帐、保险缴费及相应扣款等手续; 乙方指定帐户为: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乙方在收到上述派遣费用(劳动报酬、保险费、管理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作为甲方付款凭证; (3)以上费用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六、工 伤 处 理 1、被派遣员工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并同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 小时 内到现场并负责全程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乙方负责工伤的鉴定等手续的办理。 元以内的医疗费由乙方垫资处理,超出 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正常索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费用承担 1、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①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按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歇岗工资报酬。 ②乙方已应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及工伤或大病住院等造成的乙方的损失。 ④乙方所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发现怀孕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劝其休假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处理,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⑤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需要裁员或批量裁员,且每月裁员人数在所派谴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甲方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支付劳务人员的相关合理费用外,还应该按照劳务人员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倍支付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金; 2、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工伤或大病住院等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八、管 理 责 任 1、被派遣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负责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家属安抚工作。 2、乙方每月定时派专人到甲方处理被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九、其 他 事 项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效。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 ① 甲方每月5日前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实际所产生的相关劳务费用的,超时需按照 %/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超过10天按照4%/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一个月以上按照 %/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的时间为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支付月的10号开始算起);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及时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引发的劳资纠纷、工伤理赔、补偿金等均由甲方负全责。 ②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收到甲方相关费用的,而未及时办理相关事宜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员工在甲方发生工伤、病变等突发事件时,甲方需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紧急事件需要在5至240分钟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需要甲方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处理;如果甲方未及时通知或乙方未及时处理所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责任方承担相应后果; 4、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补偿金,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乙方赔偿金。 5、本协议的附件应包括: (1)、甲、乙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彩印); (2)、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3)、乙方〈招工简章〉和每月劳务人员名细、劳务费用结算清单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6、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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