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 |
子项名称 |
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立项 |
申请人 |
单位 |
实施主体 |
市外国专家局 |
管理权限 |
市外国专家局初审上报国家 |
设定依据 |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专发〔1993〕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公司,凡是设有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他引进国外智力专门机构的,均应以此机构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境)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 |
申请条件 |
1.各区县、市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可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申报管理类出国(境)培训项目; 2.独立法人单位,可申报专业技术类出国(境)培训项目。 |
办理材料 及 办理流程 |
第一步:申报单位通过出国(境)培训项目在线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填写申报表,市外国专家局通过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审核; 第二步:经市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项目计划申报表,连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专函报市外国专家局审核(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的单位,需要一并附送项目排序表,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需要一并附送补充说明); 第三步:市外国专家局组织专家进行函评、集中评审,确定项目计划; 第四步:市外国专家局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报我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第五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后及时下达各有关单位。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规定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
办理地点 |
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三层1号国际人才窗口 |
联系电话 |
022-83869370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监督 |
监督电话:022-23030851 网上举报投诉:www.tj.hrss.gov.cn 来信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 |
查询网址 |
www.tj.hrs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