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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司法机关”,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宪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1.人民法院的性质: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与职权 (1)最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 1.性质:法律监督机关 2. 组织体系 (1)最高人民检察院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法律教育網 (4)派出机构: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司法考试一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