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标题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 | ||||||
内容 |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宽处理的告知义务 新法第118条第2款增加规定: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解读: 年刑八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本条中增加此规定,是为了使嫌疑人更为清楚如实回答将会得到从宽处理的后果。 考察方式: 至多只是一个选项,且难度极低,一般了解即可。 拘传传唤时间 旧法第92 条第2 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 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新法第117条第2、3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嫌疑人。传唤、拘传嫌疑人,应当保证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变化: 1、将传唤、拘传的最长时间延长至24 小时。 2、增加规定:应保证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解读: 实践中,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为核实有关证据和办理拘留等手续,有时12 小时不够用,因此延长拘传和传唤时间。 考察方式: 只会出一个选项,注意并非任何案件都可拘传、传唤24 小时,必须是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 司法考试二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
||||||
随便看 |
|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