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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演进”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法的起源 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两者有着许多共同点: (1)两者都属于社会规范; (2)都要求人们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约束力; (3)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 (4)都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2.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规范反映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 (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保证实施的。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 司法考试网为您精心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