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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国考面试递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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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国考面试递补公告”,欢迎广大考生们阅读。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5月18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mgsj2016@163.com。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5月18日17时前传真至0471-3309365或发送扫描件至nmgsj20150925@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前携带以下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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