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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容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
    (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湖北省中职统考生、湖北省技能高考生)。
    (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单独招生考试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条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  特殊类型的招生政策及信息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可根据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的调整,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
    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
    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
    招生信息网手机版:wap.zs.whtcc.edu.cn
    招生咨询QQ:800038112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tcczsb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351893884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官方微信号:wjyzsb(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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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