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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分支机构设立规定你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考试考点吧,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分支机构设立规定     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下列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1)对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     (2)对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或者要求审查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     (3)对变更业务范围、公司形式、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或者要求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4)对设立、收购、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或者停业、解散、破产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5)对要求审查董事、监事、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应当考虑证券市场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查看汇总:2016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汇总      证券从业频道编辑推荐: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关技巧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全年时间表       2016年1月证券从业预约式考试报名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6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及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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