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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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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悉,该校公布了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拟招收艺术特长生39人,拟认定78人。其中,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24:00,测试时间拟定在2016年2月26日举行。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政策,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可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了更好的发展艺术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拟招收艺术特长生39人,拟认定78人。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注: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认定计划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认定人数,拟认定计划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剂。 三、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舞蹈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舞蹈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舞蹈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声乐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及会主持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演唱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管乐、弦乐类: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近期独奏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注:乐团、舞团、合唱团经验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舞团或合唱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 四、报名办法 1、从2016年1月1日起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jyc.bua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选择“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24:00。关于网上报名的常见问题,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和《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常见问题Q&A》。 2、请考生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在报名表照片处和推荐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与相关报名材料(校方证明、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比赛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等),整理好一并于2016年1月13日17:00前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191。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电话:17082622352 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六、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凡是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分数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条件: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的拟认定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 (2)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5分以上(含)的考生,根据拟认定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认定计划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认定人数,拟认定计划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剂。 3、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以凭借报名序号和密码于2016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4、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5、签约与公示:4月初,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不签约者取消认定资格。被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6、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七、监督机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和社会监督。监察处电话:010-82317582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八、联系方式 1、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 17082622352 咨询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1月29日,2月20日至2月25日,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技术支持电话:18701166672 招办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5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zsweb 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要时间节点: 1、2016年1月1日上午9:00—1月10日24:00,网上报名。 2、2016年1月13日17:00,停止接受报名材料。 3、2016年1月25日 公布初审结果。 4、2016年2月25日 参加测试考生报到。 5、2016年2月26日 艺术项目测试。 6、2016年2月27日 文化课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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