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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6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 |||||||||||||||||||||||||||||||||||||||||||||||||||||||||||||||||||||||||||||||||||||||||||||
内容 |
从西安音乐学院获悉,该校已经公布了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相关政策,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12:00时—2月20日12:00前 。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1月20日12:00时—2月20日18:00时前,再按规定时间到西安音乐学院现场确认。
【注】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考试只在本院设立专业考点。 音乐学系 音乐学专业 说明: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 试。入学后,大学三年级进行考试,分专业方向教学。 初 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口试(与音乐学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测试)。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朗诵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5)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 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 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表演5%,朗诵表演5% 。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20日。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6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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