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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2015威海中考招生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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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威海中考招生工作的意见 环翠区教育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市直各普通高中,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根据《威海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教发〔2014〕41号)精神,为做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城区5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12人,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5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情况表
二、招生区域 市直普通高中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不包括自主招生): 威海一中的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孙家疃镇。 威海二中的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经技区城区、羊亭镇、崮山镇、张村镇、初村镇。 桥头镇、温泉镇、泊于镇及草庙子镇、汪疃镇、苘山镇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进入城区前600名的学生,录取到威海二中。 威海二中可以根据报到情况和学生意愿对南北两校区生源进行适当调整。 威海三中的招生区域为桥头镇、温泉镇、泊于镇。 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经技区城区、崮山镇的考生,可以录取到威海三中。 威海四中的招生区域为草庙子镇、汪疃镇、苘山镇。 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孙家疃镇及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羊亭镇、张村镇、初村镇的考生,可以录取到威海四中。 考生家庭区域以考生所在户口薄的地址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确认,以2015年2月28日前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无城区户口且无城区产权证的无法确定区域的考生作为机动生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于3月底前完成家庭区域审核工作。 三、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报考市直普通高中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特长生的学生,初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相应维度(审美与表现维度或运动与健康维度)的总等级须在B等级以上。 美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测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美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音乐类、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市直普通高中自行组织,威海一中、二中、三中、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各类专业合格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普通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的,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没有达到招生学校普通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而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学校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可以录取为特长生。 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四中体育特长生不限定招生区域。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美术类特长生及威海一中、二中音乐类、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6日;威海三中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7日;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7日至20日。各类特长生具体招生考试办法详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美术特长生专业合格名单需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合格名单需在各学校网站上公示。各学校于5月26日前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经公示后的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四、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范围包括:威海一中“国际教育实验班”;威海二中“加拿大国际教育实验班”;威海四中“澳大利亚VCE国际教育实验班”;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威海一中、二中、四中“国际教育实验班”不限定招生区域,学校自主组织招生考试,自主录取,在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中已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自主招生政策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若在自主招生考试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根据学生意愿并参照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进行适当补录。 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 招生学校于4月15日前将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查批准后实施。5月2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合格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五、指标生分配办法 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六、考试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6月20日下午4时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市直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分批录取”的原则划定,下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待上一批次录取新生报到结束后划定。威海一中、二中普通生实行同一分数线,威海三中、四中普通生实行同一分数线。 划定威海三、四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20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城区考生不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所有考生按照招生区域默认填报普通生志愿。美术类考生按照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体育类考生默认填报专业合格学校志愿。 七、录取批次及要求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录取: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2.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3.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4.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录取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6月29日下午4时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1日至3日报到。 第二批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四中国际教育实验班自主招生、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自主招生。8月15日前结束。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网上录取、报到确认”的办法。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三)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的第2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四)考生入学通知单必须加盖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录取专章及招生学校印章。考生凭入学通知单按时到校入学。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的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八、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自主招生结果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家长和考生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城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 威海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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