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音乐专业功底扎实、熟练掌握教师职业技能,具有高尚的师德、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能够进行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合格教师。     二、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音乐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中外国音乐史、中外音乐名作鉴赏、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与电脑音乐创编、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钢琴伴奏与编配、音乐课标解读及教材分析、戏剧编演与名作欣赏、校园文艺演出策划。     三、学 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招生事宜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人数 备 注     音乐学 艺术文理 15名 承认我校校考成绩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30日     报名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报名点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     考试内容:主科(70%)、听音模唱(30%)     四、录取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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