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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 |||||||||||||||||||||||||||||||||||||||||||||||||||||||||||||||||||||||||||||||||||||||||||||||||||||||||||||||||||||||||||||||||||||||||||||||||||||||||||||||||||||||||||||||||
内容 |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63人,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274人,副高级职称58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645人。天津师范大学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这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我校艺术类专业分布在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三个学院的简介、专业介绍、考试大纲、历年分数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查看。 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方向)“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二、各专业相关内容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二)音乐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 1 \* GB3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 2 \* GB3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 = 1 \* GB3 ①初试安排
= 2 \* GB3 ②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考点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5.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杜绝替考,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前组织专业复核考试。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 招生咨询email: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2月15日-2月25日暂停) 网报指导电话:022-23769259,23769269(2月1日-14日,2月26日-3月1日开通)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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