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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招飞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招飞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普〔2014〕20号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现将《2015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招南〔2014〕16号)、《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关于2015年计划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南航股份招〔2014〕18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2015年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和《关于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2015年在福建地区招生计划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辖区相关中学,并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有关单位在闽招飞的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初检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3日 附1:2015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 附2: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关于2015年计划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 附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2015年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 附4:关于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2015年在福建地区招生计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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