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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5年绵阳中考招生加分录取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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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讯:近日,《2015年绵阳中考招生实施办法》公布,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考改革,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绵阳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录取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一)普通高中录取奖励照顾政策: 1、对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进行奖励加分。其中国家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60分,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40分、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 20分。 2.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指令性录取分数线下10分录取;享受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指令性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 3.军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优待按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考生,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今年五年高职加分政策调整幅度较大,我市五年高职具体加分规定待省教育考试院政策明确后再另文下发。 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由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专科加分条件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5月25日前报市招生办。 (三)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奖励照顾政策的执行办法 1、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 2、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县招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省招考委批准,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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