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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6湖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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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湖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湖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识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音乐基础知识的水平,选拔具备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原有的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培养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专业考试满分值300分。分值分布如下:
注:1.面试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2.如考生不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则可从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如考生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则需选择器乐演奏的钢琴演奏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校考音乐学专业的钢琴成绩。基本乐理、听写、视唱、音乐常识成绩一并作为音乐学专业校考成绩使用。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唱能力和基本条件,要求考生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使用准确的语言和风格演唱。 2.考试内容 考生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歌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唱。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4.考试要求 美声、民族唱法自备钢琴伴奏CD,其它伴奏形式成绩无效,也可清唱;通俗唱法可使用CD伴奏,也可清唱; ③要求背谱演唱。 5.评分标准
(二)器乐演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能力和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演奏流畅、音乐风格把握准确。 2.考试内容 器乐演奏科目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电声键盘、电吉他、电贝斯。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考生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乐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奏。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 4.考试要求 ①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 ②背谱演奏。 5.评分标准
(三)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乐理知识。 2.考试内容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的长短: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常用力度、速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下列和弦中属于大三和弦的是 ( ) ![]() A. B. C. D. (四)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8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机考录音。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 6.评分标准
(五)听写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记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听记单音、音程(限于纯五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节奏4小节(限于2/4、3/4、3/8三种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旋律4小节(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请听音响(播放两遍),选择所听到的和弦 ( ) ![]() A. B. C. D. (六)音乐常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中外著名音乐家、中外音乐名作及相关常识等基本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试内容 国内外常见音乐作品的种类、时代、风格、体裁、地域国别、作者等。考查作品范围详见附件《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下列作品出自俄罗斯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是( ) A.国际歌 B.沃尔塔瓦河 C.1812序曲 D.图画展览会 附件: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统考 “音乐常识” 考试曲目 附件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统考 “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一、中国音乐作品
二、外国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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