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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陕西公务员考试新规: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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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陕西公务员考试新规:严惩违纪违规行为”,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从10月1日起,《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正式施行,陕西将依据新规定,对任何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坚决打击,对考试作弊行为“零容忍”。 《办法》规定,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长期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录用考察的依据。加强对录用工作人员的管理。 《办法》规定,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高科技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办法》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家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雷同答卷处理的有关内容,为惩处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的行为提供了依据。 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方面。首先完善了程序。明确了现场处置、作出决定前告知、决定书制作及送达、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救济等一系列程序,以规范程序保障考生权益。明确了考生知情权和申辩权。《办法》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考生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考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畅通了救济渠道。考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西安上大学的小吴准备参加2017年国考,他说《办法》的出台能更加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信力,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公正。 公务员考试栏目推荐: 申论热点 | 申论范文 | 行测 | 公务员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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