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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务员级别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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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指导公务员是分级别的,但却不清楚是如何划分的,公务员级别的划分里是有学问的,关于期间的学问你又了解多少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本次变为你整理了“公务员级别划分”,快看看吧!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我国对公务员实行的是分类管理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依法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模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由国家依法另行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对于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则依据其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推荐: 公务员申论辅导:独立案例型材料处理手法 一个月复习国考 有希望考上吗【三篇攻略】 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引领大学生创业正当其时 2016国家公务员行测答题技巧:解释关系解逻辑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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