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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4中考政治复习提纲: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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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复习《我?们?的?人?身?权?利之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时要注意重难点: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3.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更多有关2014中考政治的信息可登录出国留学网政治频道,欢迎收藏本站(CTRL+D即可收藏)!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表现和具体体现 (1)人格尊严权是指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表现为自尊和他尊。 (3)人格尊严权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1)侵权表现:侮辱(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 (2)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学以致用2] 法律保障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 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有( ) ①给朋友起侮辱性绰号 ②用漫画丑化老师形象 ③烧毁他人的日记本 ④辱骂及变相体罚学生 A.①② B.①②④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专家点拨]①②④中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注意③中的行为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因为没有偷看、公开日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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