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之内进行投档,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在文理科不分的情况下,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分专业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 5、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6、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必须在100分及以上; 7、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 8、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 9、录取专业为会计学的考生,录取以后,我校将根据其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和英语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 (备注:需说明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同分处理情况以及投档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