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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3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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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高职专科各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三校生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年;护理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6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8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75.96万元,图书28.6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得报考;任何一眼矫正到4.8但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得报考;其它疾病或生理缺陷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电话:024-89800928 传真:024-89801188 网址: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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