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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08年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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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8年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院全称: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沈北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9.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0.5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9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35万元,图书14.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10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240人,面向外省招生48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12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880人。 招生专业语种:所有专业招生均为英语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 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如业余时间到学院后勤部门协助劳动获得报酬等。 六、招生录取原则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www.fzcollege.org 电子信箱:xy2006zs@sina.com
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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