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标题 | 2008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 ||||||||||||||||||||||||||||||||||||||||||||||||||||||||||||||||||||||||||||||||||||||||||||||||||||||||||||||||||||||||||||||||||||||||||||||||||||||||||||||||||||||||||||||||||||||||||||||||||||||||||||||||||||||||||||||||||||||||||||||||||||||||||||||||||||||||||||||||||||||||||||||||||||||||||||||||||||||||||||||||||||||||||||||||||||||||||||||||||||||||||||||||||||||||||||||||||||||||||||||||||||||||||||||||||||||||||||||||||||||||||||||||||||||||||||||||||||||||||||||||||||||||||||||||||||||||||||||||||||||||||||||||||||||||||||||||||||||||||||||||||||||||||||||||||||||||||||||||||||||||||||||||||||||||||||||||||||||||||||||||||||||||||||||||||||||||||||||||||||||||||||||||||||||||||||||||||||||||||||||||||||||||||||||||||||||||||||||||||||||||||||||||||||||||||||||||||||||||||||||||||||||||||
内容 |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8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学校本科层次为两地办学,校址分别设在: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邮政编码:123000;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邮政编码:125105。学校各专业所在校区正在调整,目前各专业所在校区如下(如有变动以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地点为准): 阜新校区: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宝石加工工艺及鉴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安全工程、安全工程(安全信息工程与检测监控系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加工技术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涉外机械)、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汽车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灾害防治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力学(虚拟仿真工程)、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英语(科贸英语)、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应用物理)、广播电视新闻学、动画共47个本科专业; 葫芦岛校区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理财)、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共20个本科专业。 学校专科层次办学地点均在阜新市内(两个校区),职业技术学院 — 阜新市西山路10号(南校区),邮政编码:123000;技术与经济学院 — 阜新市育红路21号(西校区)邮政编码:123000。 职业技术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资产评估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应用化工技术(爆破技术与器材)、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工程测量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与监理)共19个专业; 技术与经济学院:证券与期货、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税务(企业税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图形图像制作、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共8个专业。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专科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3260亩{16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5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2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具有或正在攻博士学位240余人,1名教师被确定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教师荣获全国百名高校教学名师奖,一批教师分别被确定为省部学术带头人和拔尖人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5亿元,图书170余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742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4910人,面向外省招生2510人,面向省内招收三校生计划16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420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涉外机械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土木工程(涉外建筑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应用物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方向)、英语(科贸英语方向)共11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共2个专业只招男生。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1);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办法见附件2)。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 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站:www.lngd.net 联系电话:0418-6511234、3350234 电子信箱:zsb@lngd.net 7、特殊招生类型: (1)艺术类(在辽宁省内进行招生): 报考资格: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录取原则:按总分进行录取,计算方法——总分=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在辽宁省内进行招生): 报考资格: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为合格(含以上)的考生; 录取条件:①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②体育技能测试成绩优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60%的考生;③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对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学校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见附件3)。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发放具体标准和办法 附件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工作通知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发放具体标准和办法 一、 奖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1、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 (1)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 (2)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三好学生标兵、校(院系)三好学生、优异学生干部、学习优秀生颁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3000元/年·生,一等奖2000元/年·生,二等奖1000元/年·生,三等奖500元/年·生。 2、我校面向高职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是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三好学生标兵,校(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生。具体标准为:特等奖2000元/年·生,一等奖1500元/年·生,二等奖1000元/年·生,三等奖500元/年·生。 二、 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1、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2、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3、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4)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5)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起奖、贷、困补、助、勤等比较完整的经济困难资助体系。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为本科、高职经济特困学生设立校内短期贷款。短期贷款等级和比例为一等2000元/年·生(3%),二等1000元/年·生(5%),三等500元/年·生(7%)。此外,学校对国家和辽宁省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进行全面落实,仅2007年就资助学生700余万元。 具体办理程序学生到校后办理。 附件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工作通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招生项目:篮球 二、招生计划:30人 三、录取专业:法学(文理科兼招) 四、报名条件: 辽宁省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五、报名办法: (一)考生可从我校招生网站(www.lngd.net)下载《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技能测试报名表》,或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二)考生在测试日之前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技能测试报名表》原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近几年比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寄送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测试时间: (二)考生请于 七、测试结果公布方式: 我校将体育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信息报送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办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www.chsi.com.cn)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lngd.net)公示,并对测试合格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八、录取办法: (一)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省级招生办批准,我校准予录取。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经省级招生办批准,我校准予录取。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通过我校的专项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合格的考生,经省级招生办批准,我校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准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3350234、6511234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
||||||||||||||||||||||||||||||||||||||||||||||||||||||||||||||||||||||||||||||||||||||||||||||||||||||||||||||||||||||||||||||||||||||||||||||||||||||||||||||||||||||||||||||||||||||||||||||||||||||||||||||||||||||||||||||||||||||||||||||||||||||||||||||||||||||||||||||||||||||||||||||||||||||||||||||||||||||||||||||||||||||||||||||||||||||||||||||||||||||||||||||||||||||||||||||||||||||||||||||||||||||||||||||||||||||||||||||||||||||||||||||||||||||||||||||||||||||||||||||||||||||||||||||||||||||||||||||||||||||||||||||||||||||||||||||||||||||||||||||||||||||||||||||||||||||||||||||||||||||||||||||||||||||||||||||||||||||||||||||||||||||||||||||||||||||||||||||||||||||||||||||||||||||||||||||||||||||||||||||||||||||||||||||||||||||||||||||||||||||||||||||||||||||||||||||||||||||||||||||||||||||||||
随便看 |
|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