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标题 | 2014中考政治考点:人格尊严权 | |||||||||||||||||||||||||||||||||||||||||
内容 |
同学们复习《人格尊严权》时要注意重难点: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更多有关2014中考政治的信息可登录出国留学网政治频道,欢迎收藏本站(CTRL+D即可收藏)! 主干考点 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有依法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权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 (2)法律对人格尊严权的相关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法律对姓名权的有关规定: ①《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4)珍惜名誉的基本要求: ①自己要爱惜和尊重自己的名誉。 ②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名誉。 ③要讲诚信,以诚待人。
|
|||||||||||||||||||||||||||||||||||||||||
随便看 |
|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